債務舒緩和債務重組也是有選擇性的

債務舒緩和債務重組是一些放貸的財務公司及銀行,對於不能及時還貸款的企業或是個人提供的解決債務問題的方法,財務公司或是銀行也不是對於所有的貸款個人或是公司,因到期還不了債就走法律程式的,也不是動不動就要求人家破產清算的,這種兩敗俱傷的情況對於任何一方來說,都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但是雖然有了債務舒緩和債務重組的方法,具體實施起來也是有條件的。

因為涉及到財務公司或是銀行的錢,那在具體的進行債務重組或是債務舒緩的過程中是有條件限制的。比如一個企業已經走到了死胡同了,根本沒有什麼辦法讓這個企業起死回生,那可能就不能用上面提到的方法來解決債務問題了。但對於有發展前景的公司來說,用這種方法不僅可以讓企業生存下去,還能讓企業在財務公司或是銀行給的解決債務的辦法下有長足的發展,那債務根本不成問題,這對雙方都是有利的。不過具體的操作起來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需要有精通之方面操作運行的人來幫助,就比如香港的借得la (Lendela)。雖然債務舒緩和債務重組的意思在普通人看來差不多,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有區別的,具體該用哪種方法來解決到期債務還不上的問題,那還得根據貸款企業的具體情況來分析,哪種方法對雙方都有利就用哪種方法。